為天有眼兮何不見我獨漂流?
為神有靈兮何事處我天南海北頭?
我不負天兮天何配我殊匹?
我不負神兮神何殛我越荒州?
這怒濤滾滾般不可遏制的悲憤,絞腸滴血般痛苦的詰問,詛天地咒神祇雄渾不羈的氣魄以及用整個靈魂吐訴出來的絕叫,這震撼人心的詩句就是出自著名的《胡笳十八拍》。文姬歸漢,千古美談,傢喻戶曉。然而在中國文學史上,《胡笳十八拍》是否是蔡文姬所作,卻是個懸而未決的問題。
蔡琰,字文姬,漢代文學傢蔡邕之女,博學有才辯,妙於音律。然而身世悲慘,自幼隨父亡命,初嫁河東衛仲道,未二年,夫亡。無子,歸母傢。興平中,天下喪亂,為胡騎所擄,展轉流落匈奴12年,生二子。後曹操用金壁把她贖回,雖歸故土,卻拋別瞭親生二子。以後改嫁同郡董祀。現存《悲憤詩》二首,一為五言,一為騷體。另有《胡笳十八拍》一篇。目前五言《悲憤詩》肯定是蔡琰所作,另二篇尚待研究。
《胡笳十八拍》是否蔡文姬作,歷來說法不一。持肯定意見的有李頎、王安石、嚴羽、李綱、王應麟、韓愈、黃庭堅、羅貫中等;持否定意見的如朱文長、蘇軾、王世貞、胡應麟、沈德潛等。
郭沫若作話劇《蔡文姬》,著文六談《胡笳十八拍》,認為《胡笳十八拍》是蔡文姬所作。他說,這實在是一首自屈原《離騷》以來最值得欣賞的長篇抒情詩,沒有親身經歷的人,寫不出這樣的文字來。如果有過這麼一位詩人代她擬出瞭,那他斷然是一位大作傢。郭老認為就連李白也擬不出,李白還沒有那樣的氣魄,沒有那樣沉痛的經驗。但是文史專傢們有不同的看法。
歸納起來爭論有四個方面:(一)《胡笳十八拍》所描寫,同歷史事實和地理環境不合。
第一,劉大傑等指出,詩中所敘“城頭烽火不曾滅,疆場征戰何時歇?殺氣朝朝沖塞門,胡風夜夜吹邊月“那種漢兵與匈奴連年累月的戰事,在那時根本沒有。說明作者對南匈奴和東漢王朝的關系並不清楚,東漢末年,南匈奴已內附。郭老認為,”烽火“”征戰“是對烏桓而言,譚其驟指出,當時烏桓活動范圍限於上谷、代郡以東,距離文姬所居的南庭匈奴河套地區尚遠。再者蔡文姬歸漢是建安八年,而曹操平定三郡烏桓則在建安十二年,在時間上也不對頭。這與詩中”兩國交歡兮罷兵戈“也不符。反駁者認為,文姬在匈奴時正是”胡、狄雄張“,邊境不靖時,詩中所述,怎能不符歷史事實呢?
第二,劉大傑等同志指出,漢末南匈奴分為二支,放扶羅、呼廚泉一支居河東平陽,在今山西臨汾,文姬可能被他們虜去。而詩中“夜聞隴水兮聲嗚咽,朝見長城兮路杳漫”,“塞上黃蒿兮枝枯葉幹”,與地理環境不合。
郭老認為,這是一個問題。並認為文姬是被居於美稷一支的南庭匈奴所擄,即今內蒙古伊克昭盟一帶。但《後漢書。董祀妻傳》明言,文姬入匈奴是在興平二年,其時率眾從漢獻帝入長安的正是呼廚泉所部的右賢王去卑,說文姬不是去卑擄去,難令人信服。而美稷事實上在今山西汾陽西北。譚其驤指出,長城、塞上對南庭匈奴倒用得上,但不論河東、南庭和隴水相去甚遠,絕不相幹。有親身經歷的蔡文姬,無論如何不會亂用名詞一至於此。對蔡文姬是在怎樣的情況下至胡的也不清楚。這位作者難道還有可能是文姬自己嗎?反駁者認為,不論美稷、平陽都在山西境內,相去不遠,匈奴活動范圍達山西北部,內蒙伊克昭盟,陜西北部、甘肅東部,文姬入匈奴後未必長住平陽。而且詩歌可以有誇大和想象。所謂隴水,本非專名,是指隴山之水,那麼詩中寫到長城、隴水就不足為奇瞭。第三,否定者認為,詩中有“戎羯”一詞,而羯族是晉武帝後“匈奴別種入居上黨以後才有的名稱”,蔡文姬不可能在五胡亂華之前預先知道,辯之者證曰:《晉書。載記。石勒》中的材料證明,羯族非晉時才有。郭老釋“羯”為“狄”之誤,或“鍻”字之通假,根據不足。
(二)不見著錄、論述和征引。
劉大傑等認為,《胡笳十八拍》不見於《後漢書》、《文選》和《玉臺新詠》,又不見於晉《樂志》和宋《樂志》,六朝論詩的人也沒有稱述,《蔡琰別傳》也沒有引它的詩句,由此斷定,唐以前沒有此詩,是唐人偽造。
郭老的反駁是:不見著錄、論證和征引是因為它不符合“溫柔敦厚”的詩教,為文人所不齒,是靠民間流傳下來的。但此說也不穩妥。蘇東坡和朱熹也是文人,卻喜歡該詩。反駁者認為,劉大傑這個論證是不科學的。六朝文獻大多沒有保存下來,不能因此否定整個六朝文學。這是過去“辨偽”學者所習用的一條規律。但這種對古文獻鑒定的“默證法”有很大的局限性。
類書可能遺漏,選本根本不能包括一切,專書也有作者見聞的限制,有的古書可能脫簡或殘缺,按照“默證法”《胡笳十八拍》隻能存疑!蔡琰原是有集子的,梁時尚有《蔡文姬集》一卷,隋時亡佚瞭,所以才發生問題。南宋以前無人懷疑《十八拍》,假如其他方面不能證明該詩為他人所作,則“默證法”的論斷便難成立。事實上,“文人”所著錄、論述和征引過的東西並不那麼可靠,相反他們所不曾著錄論述和征引過的東西,有時更可靠一些。
(三)關於風格、體裁問題。
這是否定派的共同問題。實際上涉及到語言、風格、作傢思想與藝術造詣三個問題。
劉大傑等認為,從語言結構、修辭煉句及音律對偶上看,比起東漢詩來,更有不同特征。詩中“殺氣朝朝沖塞門,胡風夜夜吹邊月”兩句,煉字修辭如此精巧,對仗如此工整,平仄如此諧調,東漢詩中何曾有過?“人生倏忽兮如白駒之過隙,然不得歡樂兮當我之盛年。”在東漢詩賦中,都沒有這種錯綜句法。用語方面,詩中“淚闌幹”是唐時始有的詞匯。語句方面,“夜聞隴水兮聲嗚咽”是襲用北朝民歌《隴頭歌辭》。用韻方面,《十八拍》先韻和寒韻不通押,和曹植《名都篇》、《美女篇》的通押迥別,也是唐人用韻方法。
郭沫若認為,《胡笳》中有一些詞句講對仗,頗似後來的七言律詩。這是最成問題的地方。有兩種可能,一是獨創,一是後人潤色,在她之前四言五言都講對仗,七言詩在西漢時已流行民間,為何不能是文姬獨創?就算後人潤色也有九個指頭對一個指頭的問題。有人指出,全詩1200多字,精練工整對仗的隻有兩聯,比起同期建安詩人的詩篇不算多,怎能抓住兩聯就說它不是東漢風格呢?反駁者認為劉大傑等混同瞭語言和風格,思想修養和藝術造詣的關系。語言不能獨創,風格可以。體裁受時代限制,但可以在舊文體的基礎上向前發展一步。郭老舉《烏孫公主歌》證明,文姬是在騷體和七言民歌基調之上樹立瞭她的獨創性。
反駁者又指出:關於“淚闌幹”,東漢《周易參同契》、《吳越春秋》中已有,非唐時才有。關於用韻,上述例子是偶合,《十八拍》無此規矩,以十三拍為例,四韻通押,怎能說是守唐人官韻呢?而且唐人作近體詩才守官韻,作古體並不一定遵守。
(四)《胡笳十八拍》是否董庭蘭作。
如果胡笳聲不是文姬所作,那麼《胡笳十八拍》更不是她作的瞭。劉大傑引唐劉商《胡笳曲序》的小序:“蔡文姬善琴,能為離鸞別鶴之操。……後董生以琴寫胡笳聲為十八拍,今之《胡笳弄》是也。“而董生就是董庭蘭。證明是胡震亨《唐音癸簽。樂通。琴曲》條雲:“劉商《胡笳十八拍》自序:似董庭蘭《胡笳弄》作。”劉大傑進一步證明,曲以拍名起於唐代。最後撰定《十八拍》琴譜的是陳懷古和董庭蘭。最初配董庭蘭譜為歌辭的,始於劉商。蔡琰的《胡笳十八拍》歌辭,產生於劉商之後。
郭老在解釋序文時,“增字解經”,改“後董生”為“後嫁董生”,把創作權給瞭文姬,但原文無訛脫之跡,是錯的。但駁之者認為,劉商這段序文不可信,如序中所言蔡琰“入番為王後”、“作《離鸞》、《別鶴》之操”,都與過去記載不合。而朱長文《琴史》卷四《董庭蘭傳》:“天後時,鳳州參軍陳懷古善沈、祝二傢聲調,以胡笳擅名。懷古傳庭蘭。”沈傢即沈遼。
《崇文總目》載:《大胡笳十八拍》,沈遼集,世名沈傢聲。沈遼早於陳懷古,陳懷古為董庭蘭師,所謂董庭蘭作之說,不攻自破。為瞭否定蔡文姬作《十八拍》,釋沈遼集之“集”為“作”,未免牽強。
(何伯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