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史載,我國夏禹時分天下為九州,有人口約1300多萬。周代增加瞭二三百萬。戰國末期,共有人口2000多萬。《漢書。地理》》記載,西漢末年共有居民1223.3萬戶,5559.4萬人。這是一個比較詳細也是比較信得過的數字,說明瞭當時我國調查戶口、編定戶籍的制度已相當完備。
那麼我國是從何時開始制訂調查戶口、編寫戶籍制度的呢?一般認為,秦始皇統一六國後,廢除分封制,建立郡縣制和戶口編制制度,“十戶為一裡,十裡為一亭,十亭為一鄉,若幹鄉為一縣”。全國從基層到中央政權,都通過戶口制度像編席織麻一樣編織起來,整齊劃一地進行登記。
但是也有人認為,秦朝的戶籍制度,實際上應從秦孝公就開始瞭,戰國時期,秦孝公任用商鞅進行改革,其主要內容也是清查戶口、按戶分田地,每戶一百畝。商鞅變法的戶口編制是“五傢為伍,十傢為什”,生瞭小孩要登記,死亡人口要除名,官吏要經常檢驗戶口,凡是在冊人戶,都得向國傢繳納賦稅,充服兵役,維護地方治安,檢舉捉拿“奸人”。
談到戶口的整頓、編審,有人認為,春秋時齊桓公任用管仲對全國進行嚴格的行政區和戶口登記,控制瞭人口,增強瞭國力,這就比商鞅變法還早瞭幾十年。當時的齊國京城裡分為21鄉,工占6鄉,士占15鄉;京師外,分為五屬,屬下設縣,縣下設鄉,鄉下設卒,卒下設邑,邑下是傢。政府要求多傢多戶“行同和”,“死同哀”。
春秋以前有沒有戶口制度?唐太宗李世民曾向大臣盧承慶提出過這個問題,盧承慶回答說,夏商周就有瞭戶口編審,並且還談瞭從夏商周到隋朝戶口變化的情況。
夏商有無戶口編審,至今尚無史料可以佐證,但是周代是確實編審瞭戶口的。《周禮》中有這樣的記載“聽閭裡以版圖”、“凡在版者”。閭裡即鄉裡,版圖即戶口冊,後來才用以代指一國的疆域。西周是奴隸社會晚期,
有的奴隸可以結婚生子,成傢的奴隸稱“臣”,以“傢”計算,史書有奴隸主買賣和賞人“臣五傢”、“臣十傢”乃至“臣一百傢”、“臣二百傢”。歷代王朝對戶口十分重視,中央政府設置瞭專門的機構對全國的戶籍進行管理,周朝始置“司徒”官位,其職掌為治理民事,掌握戶口,官司籍田、征發徒役和收斂財賦。春秋時沿置。秦代及漢初有“治粟內史”,其職掌與周朝時“司徒”類似。三國時專設戶部,魏晉南北朝時為度支部,後周、隋朝稱為民部,唐朝因為要避諱李世民的“民”字,將民部改為戶部。戶部是中央官僚機構六部之一,長官為“尚書”,其副手為“侍郎”。實權很大,掌土地、戶口、農墾、鈔幣、租稅、漕運、救荒、官俸、兵餉等。此後各代沿置,一直到清朝末年才又改為度支部。
戶部向全國征糧、征兵的根據是戶口簿,戶口簿還是維持地方治安的圖冊。秦末劉邦起兵攻入秦都咸陽,蕭何首先到秦朝中央保存檔案圖書的地方抓到瞭戶口冊和天下地理冊,從而為劉邦掌握瞭糧源和兵源、以及天下各處關隘要塞的情況,為戰勝項羽,統一天下提供瞭可靠的保障。
在歷朝的戶口簿上,一傢稱戶,傢中人口稱丁。隋文帝詔令:3歲以下為“黃”,10歲以下為“小”,17歲以下為“中”,18歲以上方才為“丁”,而60歲以上為“老”,“丁”得向國傢負擔各種差役、兵役,60歲以上的老人便可免除。但是在實際生活中,封建王朝窮兵黷武,加緊搜括,常常把“丁”的年齡定小,“老”的年齡推後。古代還習慣以戶主的職業稱呼其戶,例如“織衣”、“灶戶”、“花戶”、“軍戶”,歌女樂師稱“樂戶”,長期居住船上漂泊江河湖海的人稱“疍戶”,討飯為生的人為“丐戶”。
史學界認為,古代最完善的戶口簿要數明朝的“黃冊”。明朝編審天下戶口,國傢的戶口冊用黃色紙(綢、佈)作封面,故名“黃冊”。上面登記著全國各省、府、縣每傢每戶的人口數、性別、年齡、婚姻、田宅、資產等情況。按十戶為一甲。若幹戶為一裡進行“裡甲”編制,向國傢交納賦稅和充服各種役差。而對戶口編制最為嚴密的是中國最末一代王朝——清朝,地方上一律實行保甲制,十戶為一牌,十牌為一甲,十甲為一保。每戶都要掛“一傢牌”,上面寫著傢長姓名、職業、丁男數目。每十傢要掛“十傢牌”,上面寫著十傢戶主姓名、人口情況和大傢共同守法的公約,牌上還寫著“一傢犯法,十傢連坐”八個大字。應該指出的是,封建王朝通過戶籍固然對國傢的嚴密管理起瞭一定的積極作用,但是一些嚴格的制度把人牢牢地束縛在土地上,這種強制統治,也是造成瞭中國封建社會閉塞、落後、長期停滯不前的一個原因。
(蔣建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