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韓逸,是一名剛大學畢業的普通大學生。
首先,我要說明的是我雖然沒有很高的學歷,但也是一個唯物主義者,對於那些超出科學范疇之外的事情我都是秉持著懷疑的態度。
但最近發生在我身上的一件事,不由得讓我有些魂不知措,也許說出來不信,但確確實實就發生在我身上。
你們有過和朋友聚會嗎?嗯……又或者說和一群不認識的人聚會?再比如……它們也許就不是人!
那是發生在國慶期間的故事。
我是一個音樂愛好者,平日無事就喜歡宅在傢裡甄選各種各樣的歌曲聽,覺得好聽的,我都會收藏起來。
就在前不久,我尋得瞭一首很好聽的歌曲,優美的旋律和甜美深情的嗓音讓我欲罷不能,我找到歌手欄,不由得又多聽瞭她幾曲歌。
這一聽不打緊,卻是讓我深深的入瞭迷,此後的幾天裡,我便每日都要聽上她的歌幾曲,就好像入魔瞭一般,如果哪日斷瞭,便覺得渾身難受。
莫大的興趣讓我有對她更深入瞭解的想法,我特意在網上查瞭一下她的資料。
她是上個世紀七十年代的歌手,出道之後便紅遍全國,有著無限的潛力。但造物弄人,也許是上天太過嫉妒她的才華,就在她名聲大噪時,她去世瞭。
她的死造成瞭軒轅大波,外界紛紛揣測其中原因,有說她患病病死的;也有人說她是為情自殺的;更有人說她是壓力太大抑鬱而亡。至於真正的原因如何至今無人知曉。
娛樂圈就像是沙灘上畫的畫一樣,當你還沒看明白地上畫的是什麼的時候,一個浪花便能打斷你的眼球,然後,新的沙畫又會重新取代你的眼球。
她的死就像這幅沙畫一般,在人們還沒明白的時候,新的娛樂話題便就已經取代瞭她,人們的腦海中早已將她拋棄。
時間久瞭,也就遺忘瞭。
看瞭她的新聞,我有些惆悵,但更多的還是感到一絲悲涼。心說如果她要是能活在現在,那現在該又是如何一種情況啊!
不知不覺我來到瞭關於她的貼吧!在她的貼吧裡,我忽然發現瞭一篇帖子,上面寫著:同城紀念聚會通知!
我好奇的點開,發現裡面隻留瞭一個QQ群號,然後附瞭一句:聚會時間地點群內詳細通知,歡迎新老朋友積極參與!
我加瞭群,靜候通過的消息,但僅過瞭幾秒,我便收到瞭通過的系統提示。
進瞭群,我禮貌的發瞭一句:大傢好,新來的朋友!
很快群裡就有人回應,漸漸的人也越來越多。我不禁問:大傢都喜歡她多久瞭啊?
有人回:我從她出道就喜歡她,到現在四十來年瞭!
呵呵!看來這位是位鐵桿粉絲啊,從上世紀七十年代到這年頭,怕是已過半百都不止瞭吧!
另一人說:我不及你,但是也有小三十年瞭!
嚯,看來群裡都是超級大叔咯!
也難怪,在那個年代的歌手,能喜歡到現在,已經算是奇跡瞭,也隻有走過那個年代的人,才會有機會去接觸到她的音樂。所以說起來,我算是一個另類瞭。
果不其然,當有人問我我回答隻是最近才喜歡上她的時候,群內無不是驚訝不已。
我問大傢如何參加聚會,大傢告訴我讓我去聯系群主。私聊群主說明瞭來意,群主很快就給我回信息瞭。
群主告訴我聚會會在10月2號進行,地址也發給瞭我。我問需要多少費用,群主說見瞭面再收。
如此看來,這聚會還是挺實誠的,我開始滿懷期待聚會那天的日子。
2號聚會那天,我起得很早,查瞭一下那個地址,發現是一處離我傢很遠的地段,有些偏僻,所以我很早就出門瞭。
坐在車上,無聊打開聊天軟件,發現此時大傢早已經到瞭,我一邊在群裡致歉一邊更加期待待會的聚會內容。
約莫過瞭一個小時,我終於是下瞭車。打聽著人總算是找到瞭那地方。
那是一棟獨棟的別墅,地方有些偏僻,不仔細找還真難發現。
我敲瞭門,很快門就被打開瞭。
開門的是一個樣貌約莫和我差不多大的男孩,長得眉清目秀的,隻是眉宇間有種道不出的病態感,臉色煞白,像是塗過面粉似的。
我禮貌的道瞭聲好,說明瞭來意後他放我進去瞭。他告訴我他就是群主。
我不禁驚呼:“哇塞,沒想到你居然這麼年輕,我以為你和那不老男神、阿德一樣都是老頭子呢!”
不老男神就是那個自稱喜歡瞭她四十年的老頭,而阿德就是那個三十年的。
“誰說我們是老頭子啊?”
我一轉頭,發現左側的桌子上正圍瞭一圈人,說說笑笑,好不熱鬧。而在那一圈人當中,另一個年輕小夥正笑容燦爛的看我。
“你就是……不老男神?”我訝異的看著他,有些意想不到。
我心說你不是喜歡她四十來年瞭嗎,咋才這幅模樣,這尼瑪看上去比我還小。
或許是他看出瞭我的疑慮,他走過來道:“不要在意那些細節,開心,開心就好!”
說著他把手搭在我的肩膀上,摟著我進瞭人群。
我這一坐才發現,原來圍坐在桌的居然個個都是和我差不多大的年輕人,估摸著最大的也不過三十才出頭。但他們個個都和開門的群主一樣,臉色煞白的。我想他們應該是玩瞭什麼遊戲才會如此吧!
我這才算明白,感情在群裡我是被大傢夥聯合給騙瞭。什麼你四十年我三十年瞭,分明和我一樣都是毛頭小子罷瞭!
我無奈一笑,但心中卻有些暖暖的,起碼從進群到現在,大傢對我還是比較友好的。
說實在的,我是一個比較內斂的人,對於這次面基我是既期待也害怕,但現在已經完全不必擔心瞭。男神帶著我很快就和大傢夥打成一片。
在別墅的裡面,還有個K歌房,在大傢的鼓勵下我唱瞭幾首歌,出意外的還博得瞭大傢夥的掌聲,弄得我還有些羞羞的。歌罷一曲,我想去趟廁所。
這別墅很大,廁所也很遠,在屋子裡七拐八拐,饒瞭半天,我才廁所的位置。
我推瞭推門,發現門是鎖著的,剛想離開,卻發現裡面傳來瞭女孩的哭聲。那哭聲很小,但是聽著十分淒慘,我貼上耳朵,隱約間那聲音還夾雜著什麼話語:“嗚……嗚……嗚……我好想傢,爸爸、媽媽,四十年,我好想你們!”
我聽的一愣,這……這是什麼情況?裡面是誰?離傢四十年瞭?
貌似我剛才已經見過所有的聚會群友瞭吧,也沒見有超過四十歲的女人在啊,難道這也和我一樣是遲到的?
正疑惑間,那門卻是打開瞭,一個女孩從裡面走出來,她看瞭我一眼,有些反感的皺瞭皺眉,大概是意識到我偷聽到瞭她在裡面的自言自語吧!
我也看著她,她的確是哭過,而且是很悲痛的那種,紅腫的雙眼和還未抹盡的淚水出賣瞭她。
但令我不解的是這女孩我剛在介紹的時候就見過,她叫婷婷,是一個長相很清秀的女孩,看上去正值花季,估摸也就二十歲左右,但她剛怎麼會說離傢四十年瞭呢?
我站在那有些尷尬,也不知道該說些什麼,好在她開口瞭:“要用廁所?”
我點點頭,臉紅的跟猴屁股似的。
她看我點頭,作勢要邁步,我趕緊讓開路來,不經意間,我瞟瞭一眼廁所裡。由於我是向右邊讓開的位置,所以我能清楚的看到廁所裡左邊的情況。
廁所的靠左邊墻是洗手臺,在洗手臺的上方掛瞭一個鏡子,婷婷此刻的位置正好是在鏡子的正前面,按道理說我應該能從鏡子裡看到婷婷的身影,但是奇怪的是我分明看到鏡子裡啥也沒有,空蕩蕩的若無一物,就好像鏡子前啥也沒有似的。
正好奇間,婷婷已經是從裡面走出來瞭,我也無暇去多想,還是趕緊解決問題去吧。
辦完事,我來到洗手臺前剛想要洗手,卻忽然發現洗手臺上有一張照片。
這是一張已經有些泛黃的照片,而且還是黑白的,看樣子這照片有些年頭瞭。
照片裡的內容有些模糊,但還是能看得出這是一張全傢福。一對中年夫婦和一個年輕女孩其樂融融的站在一起,他們都笑的很開心,顯得好不幸福。
我又仔細看瞭看細節,忽然發現中間那女孩就是剛才見過的婷婷,一樣的眼睛一樣的嘴巴,隻是現在的樣子看起來更顯蒼白。
我腦子有些懵瞭,從聽得之前的哭訴來看婷婷應該是已經離傢四十多年的人瞭,而且似乎還很想回傢,但卻有說不出的苦衷,不然她也不會一個人躲在廁所裡默默流淚瞭。
但讓我費解的是婷婷那面容怎麼看也隻是一個二十左右的女孩,怎麼會離傢出走四十多年?就算是她從出生的那一刻離傢到現在,我都會覺得很扯。
難道是整容?這看面相很自然啊,不像動過手術的。
還是傳說中的不老童顏?還別說,這個不老童顏我還真信,而且我們也都見過。
例如何炅,例如林志穎,又或者那金龜子姐姐和林志玲,這可是我們中國出瞭名的不老傳說。
正恍惚間,門外又傳來瞭人的敲門聲,我問是誰,她說是婷婷。
我猜應該是她已經發現自己落下照片瞭,我趕緊把照片放回原位,裝作沒發現的樣子,開瞭門就出去瞭。
走到走廊拐角的時候,我特地用餘光掃瞭一眼,果然看見婷婷正拿著照片在那黯然傷神,看著她那模樣,我心中居然也莫名出現一絲酸楚。
回到K房,我很快又投入到瞭忘我的境界。也不知道在裡面呆瞭多久,我漸漸感覺到房間裡好冷,就好像掉入瞭一個冷藏庫裡一樣。
好在這時阿德進來瞭,他拍瞭拍手說午飯已經準備好瞭。
來到飯廳,桌子上已經是擺滿瞭美味佳肴,看得那叫一個垂涎欲滴。
群主和阿德幾個人各自對這次聚會簡單的發言瞭幾句,然後大傢就吃開瞭。
我也毫不客氣的胡吃海塞,本來早上就因為急著趕路就沒怎麼吃,正好補充一下。
我也不知道吃瞭多少,反正眼瞅著桌上的食物都快要沒瞭,但肚子裡依舊咕咕亂叫,該是怎麼餓就怎麼餓,就跟沒吃一樣!
吃到後面我也覺得有些不好意思瞭,在一票嫌棄的目光中我尷尬的放下瞭碗筷。
飯後群主提出大傢把費用繳一下,一人收50元。
我趕緊繳瞭100元,並對群主說不用找瞭。
首先我並不是有錢人,其次我也沒在裝逼。想著自己剛才吃瞭那麼多人分量的食物,隻繳納50我自己都覺得丟臉。
群主一笑,悻悻笑道:“不用瞭,我說50就收50。”說著他從懷裡拿出一張50的錢找給我。
我連忙推遲,跟他客氣瞭好一會也推不掉,隻好點頭答應並收瞭錢。
下午,不知是誰弄來瞭一臺即可拍照相機,提議大傢一起拍拍照留戀,我平時很少拍照的人也來瞭興致,和不同的人拍瞭幾張後大傢最後又提議一起合拍一張。
事後大傢一人領瞭幾張照片,群主則把那唯一的一張大合影給瞭我,他有些深情的對我說:“拿著吧,希望你能喜歡這次聚會!”
我慎重的點點頭,有些激動的接過他手中的照片,看著那畫面中的一個個笑臉,我竟有一種想哭的沖動。
美好的時光總是短暫的,不知不覺中已經傍晚瞭。此次聚會也圓滿落下瞭帷幕。
群主和阿德把我送到瞭門前,群主握著我的手真誠說:“很高興你能來,希望下次聚會還能看見你!”阿德也是對我點瞭點頭。
我滿懷激動的說:“一定的,大傢都這麼熱情,我一定還會參加的。”
告別瞭眾人,我一個人踏上瞭回傢的路途。
回傢的路很遠也很偏,路上別說是人瞭,就是一隻鳥也瞧不到。
走瞭約莫十幾分鐘,我忽然看見前面不遠處有十幾個凸起的小山包,走進一看差點嚇出魂來,這哪是小山包,這分明就是十幾座墳墓啊!
好在我膽子比較大,若是換做一個女孩子,看到這畫面估計都得嚇哭不可。
心中剛舒口氣,耳邊突然嚶嚶淒淒響起瞭婦人的哭聲,我打瞭個激靈,隻感覺到頭皮一陣發麻。
莫非我是在這遇到鬼瞭?
我趕緊雙手合十,閉著眼睛邊鞠躬邊小聲嘀咕:“對不起冒犯瞭,大人不記小人過,還請您見諒!”
“是誰在那?”
“求求你瞭,放過我吧!”聽到她的回應,我嚇得都快尿褲子瞭,隻好又跪下來大叫。
“小夥子你在幹嘛?快起來!我們是人不是鬼。”
這回又是一個男子的聲音,而且那聲音似乎就在我身邊。
我戰戰兢兢的睜開眼,偷瞧瞭一眼旁邊,發現是一雙男人的腳。人都說鬼是沒有雙腿的,想到這我這才松瞭一口氣。
抬起頭,發現在我旁邊的是一個已經滿頭白發的老爺爺,看樣子已經六七十瞭,我站起身,有些尷尬的一笑。
“小夥子不要怕,隻是我和孩子她媽來這邊給女兒燒燒紙。”大爺說著眼眶一紅,竟忍不住留下瞭眼淚。
原來是在拜祭親人,那看來那婦人的哭泣聲就是那女兒的母親瞭。
我往前走瞭幾步,果然就發現一座墳墓的前面正有一位老奶奶正坐在那偷偷的哭泣,看樣子很是痛苦。
我好奇的問大爺:“大爺,這是怎麼瞭?為什麼這裡有這麼多墳墓?”
“哎!”大爺嘆瞭一口氣道:“四十年前一場大火燒死瞭十幾個年輕人,他們的屍首全都埋在這瞭,其中……其中就有我的女兒,那年她正好二十。”
大爺被提到傷心事,不由得再次哽咽起來。望著大爺大媽的悲痛神情,我也嘆瞭口氣,心中惆悵無比。
我走到墓前,扶起大媽,瞧瞭一眼墓碑上女孩的照片。
這一下我被驚呆瞭。
那墓碑上的照片,分明就是今天和我一起聚會的女孩婷婷。
我感覺到喉嚨裡有一根根刺一般,紮的我無法呼吸,身體則像是被凍結瞭一樣無法動彈,整個人除瞭恐懼,就什麼也不知道瞭。
大媽見我如此,也是急瞭,趕緊喚來瞭大爺。大爺安撫瞭好一會我才慢慢平靜下來。
我穩瞭下情緒,深呼吸瞭幾口氣,再次看瞭看那墓碑上的照片。
沒錯,一定沒錯的,那就是婷婷,雖然現在天有些黑瞭,但那墓碑照片上的笑容我是認得的,那笑容就和我在衛生間裡看到照片上的笑容是一樣的。
“對瞭,照片!”我忽然想到,趕緊抬頭仔細觀察著眼前這對老人!
看瞭半響,我不由得再次癱軟到瞭地上!
眼前這對老夫婦雖然已年過花甲,但仔細辨認還是能很清楚的和之前照片上看到的夫婦倆找出共同的地方,我敢肯定,這對老夫婦絕對就是婷婷的父母。
兩位老人看著我變幻莫測的表情十分不解,我擦瞭擦頭上的冷汗道:“我剛才見過你們女兒,你們的女兒是不是叫婷婷?”
兩位老人一臉驚訝的看著我,一副難以置信的摸樣。
我知道我不說出事情的經過他們是不會相信我的,當我把事情的來龍去脈詳細跟他們說過一遍後他們更加吃驚瞭。
老爺爺話語有些顫抖的問:“你是說你剛還在那別墅玩過?”
我點點頭,心中有一種不好的預感,因為我的話明顯讓老爺子更緊張瞭!
果然,老爺子接下來就說出瞭一句讓我駭人聽聞的話:“怎麼可能,那別墅……那別墅四十年前就燒毀瞭啊!”
聽瞭這話,我腦中猶如晴天霹靂一般,眼前不斷閃過之前一起和大傢夥唱歌的畫面。
我居然和一群鬼魂聚會瞭?我不敢相信!
無形的恐懼徹底讓我感到害怕,我望瞭眼別墅的方向,黑洞洞的天空看上去那麼陰森,就好似是要隨時吞沒我的惡魔一般。
我再也忍不住內心的壓抑,告別瞭老夫婦就飛速的跑瞭。
回到傢,我依然驚魂未定,雖然一切的一切都是那麼詭異,但是我還是有些不願意去相信這是真的。
我忽然想到那張照片,人都說鬼魂是拍照捕捉不到的影像,也許看瞭照片就能明白瞭。
我趕緊拿出照片,但就在我看到照片的一瞬間,我又尖叫著把它丟掉瞭。
那照片上分明就隻有我一個人的身影,什麼群主、什麼阿德,還有那婷婷,統統都消失瞭。
我又不甘心的掏出群主找給我的50元,居然也已經變成瞭一張冥紙。
當我的最後一絲期盼徹底被擊垮的時候,我的心猶如掉入瞭冰窟窿一般,冷的令人發寒。
二十年前到底發生瞭什麼?為什麼他們都死瞭?
冷靜下來,我忽然想到這個問題!
打開電腦,我開始搜尋當年有關這個事件的信息,終於,我找到瞭一篇當年關於這件事件的報道!
10月3日消息,昨日在本市一處獨棟別墅房突發大火,據介紹當時房內有16名年輕男女在此聚會,經搶救滅火後現場共找到16具屍體,無一生還。
據部分受害人傢屬稱,受害人皆是某著名女歌手的鐵桿歌迷,因偶像的突然離世造成巨大的悲痛,於是留下一份遺書後均集體來此自殺,希望能到那個世界去陪自己的偶像。
新聞報道的下面則是配上瞭十六人的名單和對應的照片。
我一一看著他們的照片,他們的面容是那麼的熟悉,但是,他們卻都又那麼遙遠,不知不覺已經悄然離去四十年瞭。
我拿出手機,想要翻出那個群號碼,但一進QQ就發現我已經被群主給移除瞭,而且再怎麼搜索都是顯示空號。
所有的一切,到這就好像從來沒發生過的一樣。
看瞭新聞,我忽然感到不再害怕,我想起瞭群主對我說過的那句話:“希望你能喜歡這次聚會!”
也許,他早就意料到瞭我會發現這次的秘密,又或者他並不是我們想象中的鬼魂那般是索命厲鬼,他隻是把自己、還有我當做瞭一個最純粹的歌迷,就好像我對他的初心一樣。
我慢慢撿起那張隻有我的照片和錢幣,仔細的撫摸著上面的每個細節。
我能感受到,雖然照片上看不到他們的輪廓,但他們依舊還在那裡,有微笑的臉龐,也有搞笑的造型。我能感受到,雖然這張錢幣並不能帶給我實質上的利益價值,但卻見證瞭這場聚會的最大價值。
第二天,我再次來到別墅前。
站在一片廢墟上,我似乎能看到昨日我流連於此的影子。回程的途中,我在每一位墓碑前都放上瞭一束鮮花,鮮花的上面有張卡片寫著:我們明年再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