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發生在明代的安吉州。一天,有戶富裕的人傢娶媳婦,喜事辦得熱熱鬧鬧,親戚朋友成群結隊前來赴宴。這當兒,有個小偷趁人多雜亂時一頭溜進洞房,鉆到瞭床 底下,想到天黑時偷些值錢的首飾什麼的。沒料到,洞房裡一連三日燈火通明,新房裡也沒斷過人。小偷苦苦捱瞭三天三夜,餓得他肚皮貼到背上,渴得他喉嚨裡冒煙。他實在受不瞭,趁新房裡隻有新郎新娘時,爬出來就往外竄。
新郎新娘見瞭恐怖地呼叫道:“抓小偷啊!抓小偷啊!”
這戶人傢還有一些幫忙人沒走,見一個陌生人鬼頭鬼腦竄出新房,他身後又傳出呼喊抓小偷的聲音。馬上撲上去,把小偷綁瞭個結結實實,推推搡搡地告到官府。
小偷說:“我不是賊,是醫生。”
縣令喝道:“既是醫生,怎麼躲到人傢的新房裡?”
小偷假裝鎮靜地說:“大人,那新娘子患有特殊的婦女病,出嫁前曾求我跟隨著她,以便隨時上藥。”
縣令再三審問,小偷對新娘子傢的事說得頭頭是道,似乎有根有據。原來,小偷在床 下三天三夜,自然聽瞭那新婚夫婦的全部的私房話。
縣令將信將疑,就對原告說,“被告到底是醫生還是小愉;隻有請新娘子上堂來作證瞭。”
原告是新郎的父親,他回傢一商量、新娘子愛面子,死活不肯上堂對證。她覺得自己真是太丟人瞭:一結婚就上堂跟人傢打官司,而且被告居然躲在床 底下三天三夜,對她來說,真是奇恥大辱。
縣官聽說新娘子不肯上堂,就同身邊的一位老吏商量。
老吏說:“新娘子不肯上堂,是怕丟面子,這是人之常情。我認為,小偷躲在床 底下,又突然逃出來,不一定認識新娘子。如果請另外一個年輕女人出庭對證,我們就可以看一出好戲瞭。”
一會兒,老吏找來一名妓女,讓她穿著結婚禮服,打扮成新娘,用花轎抬到縣府公堂。
縣令對小偷說:“現在新娘子來瞭,你敢和她對證嗎?”
小偷硬著頭皮說:“敢!怎麼不敢!” 縣官叫老吏揭開轎簾,裝扮得很漂亮的妓女從裡面走瞭出來。小愉忙上前說:“新娘子,是你叫我跟來治病的,為什麼讓你婆傢的人把我當作賊?”
妓女和在場的人都大笑起來。縣令再一審問,小偷隻好認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