奪鐲揭被
晚清時,安徽壽縣有一惡棍,無惡不作。有一天,他闖進一個平民傢裡,見一病熬臥床不起,便無所顧忌,翻箱倒櫃,連病熬的被頭也揭開,將病熬手腕上戴的玉鐲捋瞭下來。
正逢村人收早工,將惡棍逮住,扭送到衙門。
知縣把惡棍當堂收押,並要病熬的丈夫補寫一張狀紙。
病熬的丈夫找來幾個塾師,寫瞭一張狀紙,其罪是“揭被奪鐲”。狀紙雖已寫成,可主人心裡不踏實,心想:要是告不倒他,自己可就捅瞭馬蜂窩,那傢夥一出衙門,就會使自己傢破人亡。
於是,病熬的丈夫找鎮裡有名的才子劉之智幫忙。劉之智詳細詢問瞭事情的經過,又看瞭狀紙,仔細一推敲,提筆將“揭被奪鐲”改為“奪鐲揭被”。
病熬的丈夫看瞭,不知其中奧妙,瞪瞭一會兒,見劉之智不語,隻得把狀紙上呈衙門。
知縣立即提審惡棍:“我問你奪鐲可是事實?”
惡棍說:“是事實。”
知縣問:“你揭瞭病熬之被沒有?”
惡棍答道:“揭瞭。”
知縣問:“為什麼?”
惡棍答道:“奪鐲。”
“簡直無法無天!”知縣大怒,丟下罪狀,立即要其畫押。
知縣根據上述罪狀,認為“奪鐲揭被”是雙重罪行:奪鐲,是搶劫財物;揭被,是想奸污病熬。情節惡劣,故而判以重刑。
事後人們才知道,劉之智這“改動一下”的厲害,就更加敬佩他的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