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太宗年間,有一回,洛陽城搞瞭一次廟會。那一天,街上熙熙攘攘,好不熱鬧。中午時分,突然不遠處人聲喧嘩,還傳來一陣陣呼救聲,據說是幾間鋪子著火瞭。官府的人很快趕來,抓瞭六個縱火的。
被抓的六人中,一個是屠戶,一個莊稼人,一個書生,一個小貨郎,一個江湖郎中,還有個茶商。六人被關到牢房裡,都害怕不已,隻有那書生一臉正氣,雖然文質彬彬的,臉上卻沒有一絲懼意。
當天晚上,一個長得兇巴巴的官差來到監房前,把六份飯遞到裡面。飯菜非常豐盛,有魚有肉,還有酒呢,這倒是奇怪瞭,牢房裡哪有吃得這麼好的?牢房的日子這麼好過,大傢都來吃官司瞭!
那個茶商見過世面,他一瞅,眉頭擰成疙瘩,問官差:“官爺,不對啊,給我們的飯食怎麼這般豐盛?”
外面的官差一撇嘴,鼻子裡“哼”瞭一聲:“為什麼飯菜這麼豐盛?因為這是斷頭酒,你們馬上要被處斬瞭!”
這話一說,眾人全都嚇壞瞭,腿發軟,眼發暈,還有人尿瞭褲子,可死到臨頭,還有啥法子?等官差走瞭,眾人想到要死也不當餓死鬼,隻得含著淚,把飯菜扒拉到碗裡,一邊哭,一邊吃。
過瞭一會兒,那個官差又來瞭,表情很是怪異。他走到監房前,說:“一二三四五六,你們一共六人,京兆府大人說,‘六’這個數太順,你們結成伴到閻王那裡可能會鬧事,思來想去,大人說要殺五個,留一個。”
六人聽瞭,面面相覷,留一個?真的會有一個幸運的人活下來?這念頭一起,幾個人立刻擁到那官差面前,爭相求起情來,每人說瞭一大堆自己應該活下來的理由,隻有那書生面色坦然,什麼都沒說,沒半點怯色。
官差聽瞭,沒理他們,一擺手,兩個獄卒抬來一張小桌子,上面放瞭一疊一尺見方的白紙,一把毛筆,還有研好的墨水。
幾個人正面面相覷,官差幹咳瞭兩聲,說:“你們六人,把你們中間最應該死的人寫在紙上,字寫大一點兒,一張紙寫一個。每輪中誰的名字出現最多,就殺誰,六人裡面殺掉五人,剩下的就是那個命最硬的人——他可以不死。”
官差說著,又按照牢房裡的規矩,分別給六人起瞭一個“閻王勾魂名”:屠戶叫錢盛,莊稼人叫趙觀,貨郎叫陳下秋,書生叫蓋挺華,郎中叫孫世和,茶商叫周貞天。
名字取好,官差讓大夥兒想想,醞釀醞釀,該寫誰就寫誰。這一下監房裡可炸瞭鍋,每人都遊說其他人別寫自己的名字,茶商說如果他最後幸存,他傢裡有的是錢,一定善待其他五傢的傢眷;屠戶說,他如果活下來,就可以天天給其他五傢供送豬肉、羊肉……眾人又是乞求,又是謾罵,人之喜怒哀樂、七情六欲,全都寫在臉上、出在口上。
書生起先不願寫,說這是不仁不義。官差冷笑著說,你要是不寫,無法把那個可以免死的人確定下來,那六個人就得全死。書生想瞭想,隻得也寫。於是,六個人拿瞭紙筆,各自躲著,遠離別人,紛紛動筆。
第一輪,六人各交瞭一個名字上去,交完後,除瞭書生,個個面如土色,渾身顫抖不停,不知災禍降到誰的頭上。
官差把六張白紙一一看瞭,每看一張就瞅瞅六人,目光如利劍,落在誰的身上,誰就心驚肉跳。看完後,他一拍桌子,喝道:“結果出來瞭,名字最多的是——錢盛!”
“錢盛”,就是那個屠戶,屠戶雖然嚇得面色煞白,但他畢竟平時白刀子進、紅刀子出,膽子自然比別人大些,他頓時大罵起來:“憑啥選我?我做屠戶這些年,老人買肉半價,殘疾人買肉不要錢,我是個好人,你們好壞不分、良莠不辨,我到閻王那裡等著,你們過來我就一刀捅死你們!”
屠戶嘴裡嚷嚷著,可衙役人多,七手八腳就把屠戶押瞭出去,緊接著,隔壁監房裡傳來“咔嚓”一聲響,那分明就是刀子砍在肉身上的聲音,以後就沒瞭動靜,看樣子自然是身首異處,一命嗚呼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