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老傢的楊姓傢族史裡,記載著關於三個葬禮的故事,並且代代相傳,等到傳到我的時候,也不知道傳瞭多少代瞭。在我們傢族裡,大概是每個小孩6歲左右就會被叫去學傢譜,我們討厭學那些枯燥的傢規,大人們也麻木地講,這是一種形式和過場。當大人們講起祖先們的故事時,我們很興奮,大人們也來瞭精神,其中就包括這三個葬禮的故事。
故事沒有記載具體時間,就說是很久以前,我們傢族的許多故事都是很久以前開頭。我們祖先裡有一個富人、一個窮人和一個乞丐,他們三個是鄰居。乞丐光棍一條,父母早亡,從小乞討,長大瞭當然沒有結婚生子。窮人有幸娶瞭鄰村的醜姑娘,生瞭不少孩子,結果隻養活瞭一個兒子。富人生瞭三個兒子,兒子們長大瞭也是富人,個個都有出息。
到老的時候,富人、窮人和乞丐碰巧在一個月內先後死去。乞丐最先死,死在去外鄉乞討的路上,由於乞丐沒兒沒女,也沒有人去收屍,被好心的過路人用一個破舊的草席卷瞭起來,扔在瞭野地裡,簡簡單單地埋瞭一下。幾天後,乞丐的墳就被野狗和老鷹扒開瞭,吃去腐肉,隻剩下一堆白骨。窮人死後,惟一的兒子告知瞭父親生前的幾個親朋好友,就把他按照村裡的習俗埋瞭起來。富人死後,他的三個兒子悲哀無比,請瞭和尚來大做法事,吊喪的親朋好友從四面八方湧來,據說成瞭轟動一時的喪事,這樣盛大的喪事真是百年難遇。做喪事的同時,三個兒子請來最好的工匠給父親做瞭一副鋼制棺材,外用水泥建瞭一個堅固無比的墳墓,墳墓外修建瞭亭臺樓閣,外表豪華氣派,和他們這樣的大戶人傢很相配。
轟動的喪事卻為三個兒子引來瞭強盜,幾百裡之外的強盜打聽到這裡有個大戶人傢大做喪事。他們做完喪事不到兩個月後一個漆黑夜晚,強盜打著火把騎著大馬沖進村裡,把富人的莊院洗劫一空。回頭還掘瞭富人的墳,掠奪瞭裡面陪葬的金銀珠寶,一把火燒毀瞭墳墓外的亭臺樓閣。更可惡的是那夥強盜把富人的屍體拖走扔到瞭幾十裡外的荒野裡,直到七天以後三個兒子才找到富人破碎的衣衫,此時富人的腐肉也被老鷹和野狗吞光瞭,剩下白骨和衣服殘片。
乞丐和富人的殘骸早就不知所終瞭,經過若幹年的風風雨雨,那個窮人的墓至今還在,成瞭我們可以祭奠的最老祖先。
小的時候,不知道大人為什麼要給我們講這個故事,大人說他們小的時候也對這個故事似懂非懂。大人們給我們講這些故事的時候也隻是講,不加任何說教的東西,我們也樂得偷懶。大人讓我們這些小孩一定要記住這個故事,長大瞭自然就懂得其中的道理瞭。
到瞭現在,我終於懂得其中一些道理瞭。我現在有些懷疑這個故事的真實性,恐怕是祖先們編造這個故事來告訴我們一些人生的基本原則。
人這一輩子不能無所求,否則最終就會像那個乞丐一樣,變得兩手空空,一無所有,最終拋屍荒野。但若是我們太在乎人生的是是非非、榮華富貴,並拼命想固守這些東西,想造一個世界上最堅固的墳墓來占守那些身外之物,結果也隻能是固守越嚴,失去得越快。到頭來同樣是一無所有,所以貧窮和富有常常相生相伴,富有瞭若是不把金錢花在正當的地方,勢必造成精神的空虛和無聊。按照從前的土葬原則,人死之後進入黃土是最自然的過程。我們人生若是也能這樣順其自然,那麼我們應該得到的東西也就能夠得到。當然,順其自然不是說我們不積極上進,而是要順著人的良好本性去追求,不要強求自己得不到的東西,一旦想強求,必然會采取超出自然的不合理手段,違背瞭自然的法則必然會招來自然的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