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則 曾經有一個那樣的女人

“文革”前一年,一個農村少女,暗戀上瞭縣劇團的一名男演員。一次看他演出,在他卸妝後偷走瞭他的戲靴,這當然引起瞭非議,也使他大為惱火。她父親問她為什麼要那樣做,她說她愛上瞭他,今後非他不嫁,而她才16歲。

以後劇團再到附近演戲,她父親便捆瞭她的手腳,將她鎖進倉房不讓她出來。而她總能磨斷繩子,撬斷窗欞,又光著腳板跑出十幾公裡去看他演戲。她感動瞭她的一位嬸嬸,後者有次領著她去見他,央求他給她一張照片。他沒有照片,給瞭她一張用筆畫的拙劣的海報,簽上瞭他的名字。海報上面是似他非他的一個著戲裝的男人。他二十六七歲,是縣劇團的“臺柱子”。在他眼裡,她不過是一個情感有點兒偏執的小女孩兒。

後來就“文革”瞭。被打成反革命的他被抓起來遊鬥瞭。一次遊鬥到她那個村時,她發瞭瘋似的要救他,她沖入人群,與遊鬥者們廝打,咬傷瞭他們許多人的手。然而,她沒救成他,反而加重瞭他的罪,使他從此被關進瞭牛棚。一天夜裡,她偷偷地跑到縣裡去看他,但沒見著。看守的“造反派”頭頭當然不許他們相見,但是調戲她說,如果她肯把她的身子給他一次,他就能想辦法早點兒“解放”她所愛的人。她毫不猶豫,當夜就給瞭。不久她又去縣裡探望她愛的人,又將自己的身子給瞭“造反派”一次。而這一切,她愛的人一無所知。東窗事發,“醜聞”四播,她的父母比她更沒臉見人瞭。於是將她跨省遠嫁到安徽某農村,丈夫是個白癡。

十餘年轉眼就過去瞭。“文革”結束後,她所愛的人平瞭反,成瞭縣劇團團長。一次,他又率團到那個村去演出,村中有人將她的遭遇告訴瞭他。他聞言感到極度震驚,追問她的下落。然而她父母已死,嬸嬸也死瞭。村中人隻知道她早已遠嫁安徽,嫁給瞭一個白癡。他當時正要結婚,於是解除瞭婚約,劇團團長也不當瞭,十餘次下安徽,足跡遍佈安徽全省農村,終於在同情者們的幫助下,尋訪到瞭她的下落。他親自開著一輛吉普車前去找她,要帶她走,要給她後半生幸福。而她得到婦聯方面的預先通知,從傢中躲出去瞭,不肯見他。他隻見著瞭她的傻丈夫。一個又老又傻的男人,和一對雙胞胎傻兒子。三個傻子靠她一個女人養活。傢裡窮得可以想象。他還看見瞭一樣東西——他當年簽瞭名送給她的那張海報,用塑料薄膜罩在自制的粗陋的相框裡,掛在傾斜的土墻上。她一定希望有一個她認為配得上那海報的相框,卻分明是買不起。

他悵然地離開瞭她的傢。半路上他的車陷在一個水坑裡,正巧有一個農婦背著柴從山上下來。他請她幫忙。那憔悴又黑瘦的農婦便默默用自己的柴墊他的車輪,那農婦便是當年愛他的少女。他當然是萬萬想不到也認不出她來的,而她卻知道眼前正是自己永愛不泯的男人,但是她一句話都沒說。她當時又能說什麼呢?看著他的車輪碾著她的柴轉出水坑,她隻不過重新收集起弄得又是泥又是水的柴,重新背起罷瞭。他覺得過意不去,給瞭她100元錢作為酬謝。那100元當然是她的生活非常需要的,但是她竟沒接。她默默對他鞠瞭一躬,背著柴捆,壓得腰彎下去,一步一蹣跚地走瞭……

他們之間這一段相見的情形,是記者分頭采訪瞭他們雙方才知道的。當地婦聯有意成全他們,表示要代為她辦理一切離婚手續。她說:“那我的兩個兒子怎麼辦?他們雖然傻,但是還沒傻到不要我這個娘的地步。我拋棄瞭他們,他們一定會終生悲傷的。”他給她寫信,表示願意為她的兩個兒子承擔起一個父親的責任和義務。她沒給他回信,通過當地婦聯轉告他——他才50來歲,重新組建一個幸福傢庭還來得及。娶一個像她這樣的女人,對於他已不可能有愛可享。再被兩個並非是他的血脈的傻兒子拖累,他的後半生也將苦不堪言。這對他太不公平。他不忘她,她已知足瞭……

他便無奈瞭。不久他因悲鬱而患瞭癌癥,他留下的遺言是:希望自己死後埋在她傢對面的山坡上,希望單位能破例保留他的撫恤金並轉在她名下……

《愛情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