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石字介甫,晚號半山,臨川(今江西省臨川縣)人,是北宋的政治傢、文學傢、思想傢。從小勤奮好學,二十歲以前,隨父宦遊,到過南北很多地方,目睹官僚、豪紳、地主對農民欺凌壓榨,使大批農民失去土地,生計艱難,加上北宋王朝對外采取屈辱妥協政策,階級矛盾、民族矛盾日趨尖銳,國防和財政呈現嚴重危機。這些情況促使他立志改革政治,為以後實行變法打下思想基礎。
慶歷二年(1042年),王安石中瞭進士,從此走上瞭仕途,先後擔任淮南判官、鄞縣知縣常州知州以及江南東路提點刑獄等職,在江、浙一帶做瞭十六、七年的地方官。他在管轄的地區,顯示瞭出色的政治才能,初步推行革新措施。嘉祐三年(1058年),他被調回瞭京城。
多年的地方官經歷,不僅使王安石深刻地認識到宋代社會普遍性的貧困化,而且也使王安石認識到社會貧困化的根源在於兼並。由此王安石進一步認識到宋封建統治所面臨的危局是“內則不能無以社稷為憂,外則不能無懼於夷狄”。回京城任職後不久,王安石向仁宗呈奉瞭一篇有名的萬言書,就是《上仁宗皇帝言事書》。提出變法主張,要求改變“積貧積弱”的局面,推行富國強兵政策,抑制大官僚地主的兼並,強化統治力量,以防止大規模的農民起義,鞏固地主階級的統治。萬言書中暢論政事,陳述富國強兵的計劃,為他以後實行變革描繪一幅藍圖,但當時未被采納。
神宗即位後,想改變國傢積貧積弱的局面,對王安石的變法主張十分贊賞,於熙寧二年(1069)任命他為參知政事(副宰相),次年升任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宰相)。立即建立制置三司條例司(主管制定鹽鐵、度支、戶部三司條例的官署),作為領導變法的機構。他從“理財”和“整軍”兩方面著手,頒佈一系列新法。屬於“理財”范圍的有農田水利法、青苗法、免役法、方田均稅法、市易法、均輸法;屬於“整軍”方面的有保甲法、保馬法、置將法和設軍器監。新法推行的結果,在一定程度上限制瞭豪強兼並勢力,緩和瞭國傢財政和軍事危機。
王安石變法的目的在於富國強兵,借以扭轉北宋積貧積弱的局勢,鞏固地主階級的統治。但是,變法大大觸動瞭大地主官僚集團的利益,引起瞭他們的強烈反對。他雖力排異議,頑強的推行新法,終究寡不敵眾,在反對派的竭力誹謗和攻擊下,於熙寧七年(1074年)被迫辭職。次年再度拜相,但由於神宗對繼續改革失去興趣,在如何變法的問題上又與王安石產生瞭分歧,王安石復相後得不到更多支持,變法派內部這時也發生瞭許多矛盾,不能把改革繼續推行下去。而且,自己寵愛的兒子王雱又病死瞭,這使王安石受到很大打擊,身體又多病,一年後又辭職回到瞭江寧。他晚年在江寧過瞭近十年的退休生活。元豐八年(1085年),神宗病逝,守舊派上臺,新法被全部廢棄。王安石不禁悲憤地說:“亦罷至此乎!?”不久便鬱然病逝。王安石變法雖然失敗瞭,但它的新法對當時政治、經濟的發展起到瞭積極的作用。列寧曾稱“王安石是中國十一世紀的改革傢。”他生前封荊國公,世稱王荊公。死後謚號文,也稱王文公。
王安石重視文學的社會功能,主張文章“務為有補於世”、“以適用為本”,他也不忽視藝術技巧的作用。他的政論文分析犀利,態度鮮明,議論宏大,筆力雄健,形成鋒利峭拔的藝術風格。如答《司馬諫議書》突出的表現瞭他對守舊派毫不妥協的政治態度和不以個人得失為意的寬廣胸懷,寥寥幾百字,條分縷析,言簡意賅,駁斥對方極為有力。雜記如《遊褒禪山記》把遊記和說理結合得緊密自然,在平凡的生活現象中寄寓深刻的哲理,引人深思。
王安石的詩歌創作,受杜甫、韓愈很大影響,內容多反映人民疾苦和社會問題,表現形式多用散體句法,好發議論,造語用字瘦硬遒勁。晚年閑居時寫的小詩風格有變化,融情入景,含蓄雋永,有唐人韻味,而觸及現實矛盾較少。他也有少量詞作,風格高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