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投羅網

自投羅網

明朝時期有一個叫王二的人,是鏢局的保鏢人。有一次,他和同伴保送一批貨物,趕瞭一天的路覺得很累,便投宿到一傢店中。

深夜,在所有人都熟睡後,一名歹徒悄悄地用王二的刀殺瞭人,作案之後,兇手又把刀插回刀鞘裡。但是王二因趕路太累熟睡後並未察覺,天不亮就又開始趕路。

第二天早晨,夥計到客人房間打掃衛生,看見客人倒在血泊中,立即報瞭官。官府把當天所有進店住宿的人都查瞭遍,得知王二已經上路,速讓捕快把他追回,他們看到王二的佩刀鮮血淋漓,毋庸置疑,他就是殺人兇手。

鐵證如山,王二一直向縣令喊冤,縣令也覺得此案疑點頗多,如果真是王二殺瞭人,那他為什麼不消滅證據呢?難道是為瞭等官府來抓嗎?

思考瞭好一會兒,突然心生一計,他下令把當夜在店中的人都集中起來,每天下午統一放走,隻留下一個老頭兒,到晚上再放他走。每天如此,不久,真正的罪犯便自投羅網瞭。

聰明的小讀者,你們知道縣令這樣做的道理嗎?

這樣做是為瞭找到真兇。

他隻留下老頭,到瞭天黑,縣令把老頭兒放走,命令手下人秘密跟蹤,看誰與這老頭兒說話。

真兇心虛,急忙打聽虛實,正好中瞭主審官的圈套,自投羅網。

《兒童益智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