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長判案
在一個村子裡,住著幾十戶人傢。有一天,小周跑到村長那裡告狀,說鄰居張大爺偷瞭他500塊錢。
張大爺是靠打魚賣魚為生的漁民,而小周是在臨近的幾個村子裡賣蜜餞為生的小商販。村長派人叫來張大爺,說瞭情況後,張大爺拒不承認,說自己沒有偷過小周的錢,自己是有500塊錢,但那是自己賣魚這一個月賺來的。
小周也毫不示弱,說張大爺昨天去瞭他傢裡,偷走瞭桌子他這個月賣蜜餞辛辛苦苦攢下來的錢。
村長一時也無法判斷到底是誰偷瞭誰的錢。左右為難之際,突然想到瞭一個好辦法:他讓張大爺把那零碎的500塊錢拿出來,放在他的院子裡。
這時,一隻貓跑瞭過來,在錢上嗅瞭嗅,村長便把錢又拿在手裡瞭。
“我知道錢是誰的瞭!小周,你給我老老實實交代,為什麼要誣賴張大爺偷你的錢?”村長厲聲說道。
小周看謊言被拆穿,沒辦法,隻得低頭認瞭錯。
聰明的小讀者,村長是怎樣判斷出來的呢?
村長把錢放在瞭院子裡,有貓跑過來嗅,就證明那錢上有魚腥味,可以證明是張大爺的。
小周說錢是他的,那錢上就應該有蜜餞味,但卻沒有一隻螞蟻跑過來,也證明瞭這錢不是小周的。
所以,村長判定這錢是張大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