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紙裡的證據
一天,於金找他的好朋友宇,房門沒上鎖,於金很奇怪,便悄悄走進去,想嚇他一下。可是走進房間,仍不見宇的人影,隻有衛生間的門是從裡面拴著的。
於金用力敲瞭敲,也沒人響應,試瞭幾下也打不開,隻見門縫底下流出的鮮血已經凝固瞭。
他馬上打電話報瞭警,警察和他一起撞開瞭衛生間的門,見宇坐在便池上已經死瞭,背部有一把匕首。警察勘查瞭現場,斷定宇是在臥室遭襲擊後逃進衛生間,因流血過多致死。警長把屋子搜瞭個底朝天,都沒有發現兇手留下的任何證據。
沒辦法,他隻好請偵探幫助查案,偵探長查瞭衛生間,發現瞭死者留下的證據,案子很快就破瞭。
親愛的小讀者,探長是在哪裡發現死者留下的證據呢?
在廁所的手紙上。
被害人逃進衛生間後,把手紙拉出來,用自己的血在上面寫下兇手的名字的大寫字頭,然後再把手紙卷好。
勘查現場時,警方沒有檢查手紙這是個疏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