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紋

指紋

一個下雨的晚上,方正在傢裡看電視,突然聽到一陣急促的敲門聲,他去開門,站在外面的,居然是他的死對頭小路。

方正對小路懷恨至極,他不光搶走瞭本應屬於他的處長職位,還 搶走瞭他戀愛7年的未婚妻。小路後天結婚,給方正送喜帖的。

“吃點飯再走吧!”說完,他從廚房拿出米飯和菜肴,又拿出一把刀子。

然後他趁小路不註意,拿起刀子像小路的頸部插去,小路當即死亡。

殺瞭小路後,他戴上手套,開車把屍體扔到瞭幾公裡外的小河裡。隨後,他清理瞭車子,把屍體碰到的地方擦幹凈,然後脫下瞭衣服,把傢裡的所有的東西都重新清理瞭一遍,連墻角都不放過。折騰半天後,在確定房間裡面不會有小路來過的痕跡瞭,他才放下心來。

第二天一大早,方正剛從夢中醒來,就聽到瞭一陣敲門聲。他打開門,門外站著小威警官,警官對他說:“昨天晚上我們發現瞭小路的屍體,在他的衣服口袋裡發現瞭你的傢庭住址,所以我們來錄一下口供。”

“噢,小路啊,我前天還 見他瞭,他怎麼瞭?”方正故作驚訝地問道。

警官看瞭看方正,又把房間裡的每個角落都掃視瞭一遍,然後說:“告訴我你為什麼要殺他?”

“我殺他?這怎麼可能呢警官先生?你有什麼證據嗎?”他反問道。

“當然,在你傢裡留下瞭他的指紋。”說著小威警官便朝著指紋的方向示意方正,他頓時嚇得面如土色。鐵證如山,他隻得招供。

聰明的小讀者,你們知道指紋在哪嗎?

指紋在門鈴上。

方正百密一疏,沒有擦拭門鈴,這期間也沒有人來訪,所以露出瞭馬腳。

《兒童益智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