決不與客戶爭辯

·決不與客戶爭辯

約瑟夫·艾利森是威斯汀豪斯電器公司的推銷員,他費瞭很大勁才向一傢大工廠銷售瞭幾臺發動機。

三個星期後,他再度前往那傢工廠推銷,本以為對方會再向他購買幾百臺的。不料,那位總工程師一見到他,就對他說:“艾利森,我不能再從你那兒買發動機瞭!因為你們公司的發動機太不理想瞭!”

艾利森驚訝地問:“為什麼?”

“因為你們的發動機太燙瞭,燙得連手都不能碰一下。”

艾利森知道同對方爭辯沒有任何益處,於是他連忙說:“史賓斯先生,我完全同意您的意見,如果發動機發熱過高,應該退貨,是嗎?”

“是的。”總工程師答道。

“自然,發動機是發熱的,但您當然不希望它的熱度超過全國電工協會規定的標準,不對嗎?”

“對的。”總工程師又答道。

“按照標準,發動機可以比室內溫度高72華氏度,對嗎?”

“對的。但你的產品卻比這高出很多。”

艾利森沒有爭辯,隻是問道:“你們車間的溫度是多少?”

“大約75華氏度。”

艾利森繼續說:“車間是75華氏度,加上應有的72華氏度,一共是147華氏度。您即使把手放在147華氏度的熱水龍頭上,也會感到燙手啊!”.

總工程師不得不再一次點頭稱是。

“好瞭,以後您不要用手去摸發動機瞭。放心,那完全是正常的。”

結果,艾利森又做成瞭一筆生意。

艾利森後來對他的同行說:“我費瞭多年的功夫,在生意上損失瞭無數後才懂得,爭辯是不行的。站在別人的角度看問題,想法讓別人講出‘對,對’,才能獲得更多的好處,獲得成功。”

營銷啟示:

這個事例告訴我們,絕對不能同客戶爭吵。因為,推銷員在同顧客進行爭辯時,不僅輸瞭推銷不出去,即使贏瞭也不能成功推銷。因此,對於推銷員而言,最好的辦法就是不同顧客進行爭論。

《營銷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