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護法律的成本

一位校友在德國留學期間,在一傢圖書館錢包被扒手竊走。裡面有20歐元,他不準備報警。可是圖書館的保安卻報瞭警。不到五分鐘,一位女警察趕到現場,問瞭情況,便請他做筆錄。

女警察說:“圖書館的自動安全系統已經錄下瞭小偷的尊容,警察局今天就可以將小偷的照片張貼到全區各個警察局。如果仍找不到小偷。我們會把錄像帶送到電視臺反復播放,直到破案為止。”

“我看算瞭,隻有20歐元,不必興師動眾。即使抓瞭小偷。所花費的代價也太大瞭。”他對女警察說。

“不!我們是警察,不是商人,隻有商人才講值不值,而法律是尊嚴不能用金錢衡量,小偷觸犯瞭法律,就必須受到法律的懲罰。”女警察嚴厲地說。

結果,在電視臺播放小偷偷錢錄像的第二天,小偷就落網瞭。

啟發:

懲罰對小偷是不可或缺的。

《財富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