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一共生瞭十二個孩子。
憑著媒妁之言結婚瞭,結婚前兩個人從未見過面,結婚後,一起下田耕種,一起坐在桌前吃飯,偶爾拌拌嘴,一個便自顧自地坐在門口十抽十煙,一個提著飼料到屋後去喂豬。豬吃得呼嚕呼嚕,人也笑瞇瞇地回屋瞭,不記得兩人剛才吵瞭些什麼。
可是,結婚紀念日他們忘瞭,哪一年哪一月哪一日,這有什麼要緊的?要不?算算看吧,大女兒今年五十二歲,那麼,結婚五十三年瞭。
最大的孫子有一個女兒,最小的兒子也有一個女兒,別的孫輩就記不清瞭;過新年的時候都會回來的,“阿公”、“阿婆”由他們叫吧!數不清人數不要緊的,反正都是自己的骨肉。
啟發:
父母辛勞,隻為享受歡聚時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