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侍立堂上宣赦,其文不復載,後略曰:“赦趙某父子之罪,免為庶人。”引帝及太上、二後入朝,皆巾幘青袍,二後衣服如常,至殿下北面再拜。其門下左右列金紫貴人,國主自殿傳敕,封帝為“天水郡侯”,太上為“天水郡公”,各於燕京賜宅居止。左右唱命,二帝及後謝恩。左右引去一小室,良久,有二皂衣吏引帝並太上、二後入一官府,有牌曰“燕京元帥甲第”。至中庭,有一褐衣番人坐於堂上,曰“燕京元帥”。帝乃再拜。皂衣吏呈文字於元帥,遂署其末,令引去。皂衣吏引帝出門徒行,護衛者二十餘人,經十餘街,始及元帥府。入門轉左廊下小屋中,呼帝與後坐其中,並無椅凳,惟磚石三四枚而已。時帝終日下拜,又飲食不進,驚皇不安,兩日之中,止飲水二杯;二後但哭泣而已,欲觸柱死,左右止之。二十二日至三十日,並在室中,外戶鎖閉,監侍者十餘人,日所食止有粗飯四盂,米飲四盂而已,相顧不復能飲。朱後有疾,臥冷地上,連口呻吟,監者尚加詬責。是日,朱後病篤,初二日午死,年方二十歲。帝大慟,告監者曰:“某妻已死,盍如之何”左右言於官,有皂衣吏引數人扶後屍而出,用黍薦卷之,共拽之而去。帝哭愈哀,不敢出聲,恐監者喝之。
初三日早,有中使坐元帥府庭下,引帝後於前,傳曰:“天水郡公父子可往安肅軍聽候指揮,來日便行。令元帥府發遣。”初四日,元帥府吏呼帝曰:“官傢聖旨令汝往安肅軍居住,今日便行。”乃徒步前行,衛者二十餘人,自元帥府行至晚,始出燕京北門,宿捕司房。
六月初一日,時盛暑,行沙漬中,每風起塵埃如霧,面目皆昏;又乏水泉。監者二十餘人,為首者阿計替,稍憐二帝,乃謂曰:“今大暑熱,稍稍食飽,恐生它疾,此中無藥。”至有水處,必令左右供進。又戒左右勿得叱喝。日中極熱時,亦得稍息於木陰之下。時帝年二十二歲,太上年五十六歲,形容枯黑,不復有貴人形質。若此行無阿計替護衛,六月甚暑中,一死無疑也。十二日,至安肅軍城下,其城皆是土築,不甚高。
入門,守衛者搜搶,以至鄭後臍腹間亦不免摸過,雖它人出入亦然,蓋入城防內事故也。行經數街,始至官府。入門,引帝入,及太上、太後立庭下,左右喝名,令帝拜訖;知軍別呼綠衣吏引帝三人出門,入一小室,令帝坐其中,送粟米飯漿令帝後飲啜。阿計替凡出入則安慰方去。自此帝封固室中如前。時帝後自春及夏,漸行泥水間,衣服垢膩,又生蟣虱,以致循行,苦楚不勝言,賴阿計替令左右為其洗濯。知軍使人呼帝至庭下,且傳北國皇帝聖旨曰:“天水郡公趙某父子並給賜夏衣。”視之,乃紗帛二疋,生絹一段。令帝謝恩。帝拜受,使人持其物同歸。其物為監者收其半,復以舊褐紗衣並生絹付帝曰:“可衣,庶免汝裁造也。”或一夜聞外喊聲,眾大驚,火光連天,殺人大亂。蓋安肅知軍二人,一是契丹,一是大金。二人不和,其契丹人欲殺大金,劫二帝南歸,投西夏結連叛去。謀尚未發,
偶以酒醉鞭撻一奴,奴告大金軍,遂舉兵圍契丹人,殺傷殆盡,至曉方定。火燒屋宇近百餘間,被殺傷者七百餘人。
十八日早,大金知軍在庭上,引帝至庭下,且責曰:“你與契丹結連殺我,同歸西夏,昨夜已殺瞭也。今奏知大金皇帝,共你理會。”帝曰:“某在囚中,防固甚密,何由與彼通情”
知軍怒曰:“見有告首人在,你勿得胡說,煞好公事!”帝爭不已,知軍命左右以鞭撻之,帝口出血齒碎,令人拽去,復至室中,帝泣不能出聲。是日飲酒不至,惟監人私以漿水進之。
二十三日,知軍坐廳上,命引帝至庭下,再拜聽詔曰:“趙某父子朝廷免罪,且令居止安肅軍,卻結連同知李奉國,意欲反叛。本欲賜罪,更令往靈州聽候指揮,仰安肅軍發遣前去。”讀訖,命吏引去。帝再拜謝恩,哽咽不能言。知軍怒曰:“汝尚敢如此!你當初要殺我,我今日如何放得你”命左右拽帝坐地上,以柳條鞭十五餘下。帝哭泣如雨,痛楚久而方蘇,戒左右便行。至晚出門,帝身有傷,苦痛,起止不能。太上因暑熱成病,狼狽萬狀。如是數日,始達靈州,如前拜同知於庭下。
令左右引帝入土園中,內外有兵守衛,雖衣帶皆為取去,蓋防其自縊也。日惟一食。
十月或日早五更,忽鼓聲四起,人兵奔亂殺戮,火光燭天。
乃同知下千戶三人作亂,因同知奪其妻,故舉兵殺同知傢眷六十餘口,及市中百姓六七百傢,至日中方定。其千戶者三人,皆下馬至帝前,攜衣數件自牖中與帝曰:“與你。吾曹三人,今歸西夏矣。汝國中南京康王已做官傢半年,勉之,勉之,必有歸去之期!監者二十餘人,吾皆殺之矣。吾不可久留。”贈帝幹糧數器,各上馬而去。經三日,別軍始至,城中方定。帝謂太上曰:“阿計替為前日反者千戶所殺矣!城中大亂,吾父子不敢出此奈何”未已,阿計替自外至曰:“且喜無事!”帝
問之,阿計替曰:“我於死人堆中藏伏兩日夜方得脫。”由是阿計替復監視二帝。
或日,阿計替引帝至庭下,有紫衣二貴人對坐堂上,呼曰:“識我否”帝曰:“不識。”紫衣曰:“我蓋天大王,乃四太子之伯父。”良久,屏後呼一人出,帝視之,乃韋妃也。太上俯首,韋妃亦俯首,不敢相視。良久,蓋天大王呼左右賜酒與二帝、太後曰:“我看此個夫人面。”蓋韋妃為彼妻之。酒罷,謂監人曰:“善護之。”阿計替引帝再入前室,然稍稍緩其監,飲食略備。以此經一冬,衣服亦稍可以禦寒矣。
金天輔十一年春正月一日,大金例疏放囚禁,雖死囚亦得少出。阿計替引帝出外縱步,但不許出府庭門。帝觀玩,忽有一妮婢,衣褐衣,口稱韋夫人遣來,手持一盒子,且曰:“夫人教傳語十一官人、八官人,且認耐。”且密語曰:“聞知九哥已即位,恐有歸路,未晚也。”其人將盒子中物置太上衣中,奔走而去。帝視其物,皆棗面所燒大餅也。阿計替乃引帝入室中,問:“適間九哥是誰”帝曰:“九哥乃康王,吾之弟也。